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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市教育局干部走进法院 感受司法“零距离”


,    近日,大庆市高新区法院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在副局长王伟带领下,大庆市教育局40余名干部走进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副院长徐华楠等全程陪同。,    在讲解员引导下,一行人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第一审判法庭、第二审判法庭、未成年人圆桌审判法庭及法院文化长廊等场所。详细了解立案大厅各区域功能、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运行成效、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等内容。,    在参观过程中,双方就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学校安全保障责任、校园欺凌有效预防、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学校教职工借款担保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参观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不仅了解了法院工作流程,更重要的是感受到了法院公平正义,更是感知到诚信及自由的重要性,今后将更加主动履职尽责,全力为学校教育工作贡献自己力量。同时也希望能与法院进一步加强沟通,推动法官进校园成常态,并定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切实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让法治之光照亮他们成长之路。,    下一步,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作用,以深入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让更多的学生走进法院,享受法治阳光,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远离犯罪,争做守法护法好学生、好公民。,

牡丹江法院:“劳”有所获 “合”法相伴 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    为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牡丹江法院能动履职,积极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牡丹江两级法院干警深入社区、广场、企业,向群众、企业经营者及劳动者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具体案例,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    干警们还通过边讲边“宣”的方式,现场对“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如何规范合法制定规章制度”“劳动纠纷解决方法”等劳动者迫切关注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普及正确用工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劳动双方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次活动两级法院共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册,现场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受众1200余人,切实提高了用人单位的法治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此次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营造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浓厚氛围。下一步,牡丹江法院将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机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甘肃法治报 | 厚植法治土壤 护航新质生产力 ——2023 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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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一年来,我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 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的重要作用,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力量护 航新质生产力,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保驾护航。,,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年来,甘肃法院始终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力军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本地茶饮品牌“放哈”、餐饮品牌“尕羊”“陈记牛肉面”等商标权纠纷的依法审结,是全省法院为加强商标权保护,推动品牌强省建设,依法惩治商标攀附、仿冒搭车、恶意抢注等行为,护航甘肃本地知名企业品牌健康发展的司法实践。,,一年来,为加强专利权保护,激励科技创新创造,充分发挥兰州知识产权法庭集中审理专利等技术类案件的优势,强化司法裁判在科技创新成果保护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切实增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和实效。,,为加强著作权保护,助推文化强省建设,统筹创作者权利保护和人民文化权益保障,促进文化艺术创新创作、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依法审结微视频《魅力古城五彩山丹》《这是我热爱的兰州》等作品侵权纠纷案,鼓励自媒体创新创业,有效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依法审结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我省130余家KTV著作权侵权纠纷系列案,合理调整判赔数额,既彰显了司法力度,也体现了司法温度。

人民法院报 | 全国人大代表张忠山——答好脱薄争先“新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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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工作离不开法院的支持,法院干警经常为我们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我们企业的法治保障。”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最高法调研组深入甘肃法院调研并座谈,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伊菲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忠山受邀参加座谈时说。,“东乡县目前处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过渡期、关键期,县级财政和基层法院能力有限,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对民族地区特别是东乡县这些基层法院的帮助与指导。”张忠山结合自身对法院情况的了解,希望基层法院能够在人财物等资源配置方面再上新台阶,助力基层审判质效能力大提升。,“作为一名来自当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切身感受到了法院近些年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及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方面作出的努力,取得的明显成效,希望家乡法院早日脱薄。”张忠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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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观摩庭审现场


,    为切实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和陪审水平,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6周年之际,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代表现场观摩一起刑事案件庭审。,    整个庭审审理思路清晰,争议焦点归纳完整准确,庭审指挥引导得当,展示了法官良好的庭审驾驭水平,体现了庭审活动的规范性、严谨性、公开性和透明性。,    庭审过程中,旁听的人民陪审员聚精会神,认真学习陪审技能,严格遵守法庭纪律。通过此次观摩活动,我院人民陪审员对陪审工作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陪审技能,规范了司法礼仪。,    庭审结束后,参加观摩的人民陪审员代表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参观了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工作室、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作室等场所,讲解员还详细介绍了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流程及庭审活动中的注意事项,让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    下一步,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将持续深化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庭审活动,有效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工作责任感,搭建好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

要闻┃新公司法下公司对外担保实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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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提供担保问题,1.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公司为自己债务提供担保是否适用有关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答:目前,有关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一般性规定主要有:《民法典》第六十一条和第五百零四条、《公司法》(2023修订,下同)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七条至第十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以下简称《九民纪要》)第17条至第22条等,仅适用于公司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即所谓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并不适用于以担保为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也不适用于公司为自己债务提供担保(在解释上仅限于物上担保)的情形。,〔延伸阅读:高圣平著:《担保法前沿问题与判解研究(第五卷)——最高人民法院新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条文释评》,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版,第62页〕[1],2.外商投资企业是否适用有关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答:有关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自然适用于“公司”。关于“公司”的范围,根据新《公司法》第二条的规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另据《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形态,其中的公司制外商投资企业仍然要适用新《公司法》等有关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至于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因其不是公司,故不能适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延伸阅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著:《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版,第133-134页〕,3.如何判断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的效力?,答:就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限,存在约定限制与法定限制的区分。所谓代表权的约定限制,是指法人章程、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对代表权所作特别限制。所谓法定限制,即团体法对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所作的限制。代表权的约定限制与法定限制的区分实益在于是否具有外部效力。通说认为,公司章程不具有对世效力,第三人也不负有审查义务,故从交易安全考虑,公司不能否认法定代表人超越约定限制权限的行为,除非公司能够证明交易相对人明知或应当知道代表人缺乏代表权。《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第三款即为此例。但在代表权的法定限制下,任何人不得以不知道法律规定为由免除注意义务。申言之,法律一经公布并生效,就理所当然地对任何人产生效力,任何人不得以其自身不知法律而提出免责抗辩。,〔延伸阅读:高圣平著:《担保法前沿问题与判解研究(第五卷)——最高人民法院新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条文释评》,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版,第67-68页〕,4.新《公司法》第十五条调整的是公司内部的法律关系还是外部法律关系?如何理解该条的规范意义?

【人民法院报】“这个协议公道,我们不告了!”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庭长赵 欣,
,“停水停电一个多礼拜,我就想问问,谁能在这样的房子里住下去!”张先生的不满情绪喷涌而出。,这是一起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的案件。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庭长赵欣通过调查了解到,张先生居住的小区被纳入城市改造范围,街道办组织对其他楼房拆除时为了保障安全,临时断掉了小区的水电,居民的生活受到了一定影响,几个还没开始谈补偿的住户一合计,就把街道办告到了法院。,“你们说的在理,但咱先聊聊,打这官司究竟为了啥?”赵欣与原告张先生三人进行了谈话。,“聊啥?都说依法行政,有啥话法庭上说!”张先生愤愤不平。,“庭审我会安排,我是想问问,咱下一步咋打算?”赵欣努力引导原告的思路,“街道办工作人员跟你们谈过为啥要断水断电吗?”,“说什么整片征收、步步推进,可现在小区成天施工,让人咋住嘛!”“这是厂里三十多年前分的福利房,我们也想改善条件。可街道办倒好,一声不吭就把水电断了,太不地道了吧!”一说起这个,张先生三人火气更大。,眼看只靠沟通收效甚微,赵欣决定去现场看看。旧厂区的家属院拆迁近半,仅剩下最靠里的几栋筒子楼还有人居住。随后,赵欣又走访了街道办,了解了征地拆迁的详细情况。几经沟通协调,一周后,带着街道办提前启动补偿工作的意愿,赵欣再次见到了原告三人。,“咱先别催开庭,要我说,房已经被征收了,咱这案子不管输赢,最终还得落实到补偿上,咱们大家伙儿就不想早点住新房?”,张先生三人面面相觑:“当然想啊,我们作为普通老百姓,好好的日子不过,谁愿意打官司!”

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九旬老人赡养起纠纷 法官悉心调解护亲情


,    孝敬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老人身体多病还与子女存在纠纷,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情。近日,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通过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纠纷案件,不仅顺利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也消除了一家人之间的矛盾隔阂,让亲情得以回归。,    案情简介,    王某氏年逾九旬且体弱多病,日常生活需要人照顾,跟随次子王某某一起生活。王某氏年纪大,走路不方便,将多年的积蓄以及工资存折交于王某某保管。因家庭琐事二人之间摩擦不断,2022年5月的一天,双方多年积怨爆发,王某氏让女儿将其接走,后向王某某索要存款被拒。无奈之下,王某氏来到法院寻求帮助。,    在深入了解案情后,秉承“家和万事兴”的理念,承办法官韩东伟认为,此案系亲情之间的经济纠纷,案件有明确的法律条款可以遵循,但是让亲人间对簿公堂简单的一判了之,不仅会加重双方之间的隔阂,也不利于问题的彻底解决。解铃还须系铃人,找到问题的根源才是关键。于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承办法官韩东伟一边耐心倾听老人的诉求与想法,一边耐心细致地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入情入理地讲解情与法,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导与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后,怕老人见不到钱,着急上火,承办法官又督促王某某按期履行给付义务,最后在法官的见证下,在王某氏老人的床前,王某某履行了全部的给付义务。“谢谢您韩法官,我家的事儿让您费了不少心。”老人收到钱后激动的热泪盈眶,紧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向其表达谢意。,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调解,变换的是工作地点,不变的是为民初心。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以实际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绘就诉源治理“新枫景”。,

法治甘肃网 | 展现勤勉奉献女法官的时代风采

她是群众心中“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好法官,是孩子们心中的法官妈妈,也是燃烧自己,温暖他人的甘肃省道德模范。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贺玲玲从事法律工作28年来,始终秉持“勤勉、担当、务实、为民、清廉”的态度,恪尽法官职责,忠诚敬业、公正执法,以实际行动展现勤勉奉献女法官的优秀品质和时代风采。今年4月25日,她获得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公正司法的坚守者,,“干就要干到最好!”这是贺玲玲步入工作岗位的那一刻对自己提出的要求。,,她曾在检察院工作多年,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调入省法院后,主要从事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作为一名法官,她细致严谨,在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上狠下功夫,不放过蛛丝马迹,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严格公正司法。,
,1.jpg,贺玲玲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资料图),,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期间,她致力于创新少年审判方法,推行心理疏导机制,用爱心、诚信善待每一个当事人。她在办理刘某等三人抢劫案中,创新推行了多种特色审判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案件被评为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法院+妇联” 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特色调解室挂牌成立


,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家事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近日,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邀请新兴区妇联、政协、人大共同开展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座谈会,并在诉讼服务中心举行“法院+妇联”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特色调解室揭牌仪式。,    座谈会上,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介绍了近年来关于妇女儿童权益的做法和成效,同时以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为内核,立足司法实践,结合真实案例,针对女性在婚姻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各类纠纷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妇联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分别结合各自职能,从不同角度就家事审判工作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衔接与协调进行了深入探讨。,    “法院+妇联”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特色调解室的成立,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下一步,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将继续增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行动自觉,加强沟通联络,凝聚强大合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家事纠纷源头化解,积极营造关爱女性、保障女性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为维护家庭和睦、社会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